四川省自然資源廳 國家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四川省分行
關于政策性金融支持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國開行省分行各部門,農發行各市(州)分行: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浙江“千萬工程”重要指示精神,落實《自然資源部關于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 深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意見》(自然資發〔2024〕149號)、《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支持利用政策性金融資金加快推進土地綜合整治和生態保護修復的通知》(自然資辦函〔2024〕522號)等文件要求,就用好政策性金融資金,深入推進我省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重點支持自然資源部或自然資源廳批準實施的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具體內容主要包括:
(一)農用地整治。因地制宜開展耕地開墾、耕地恢復、造林綠化、高標準農田建設、農田水利設施建設等,提高耕地質量和連片度,促進農用地布局更加符合自然地理格局和農業生產規律,為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
(二)建設用地整理。穩步有序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整理復墾農村地區零散、閑置、低效建設用地,釋放農村建設用地潛力,保障農村居民聚居點、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產業發展等用地需求。
(三)生態保護修復及特色資源保護。開展地質災害治理及受地質災害隱患點威脅和風險區內群眾避險搬遷,支持實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項目。統籌實施環境綜合整治、國土綠化、礦山生態修復、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野生動物棲息地保護和生態廊道建設等,推動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文物古跡、歷史建筑、古樹名木保護利用,促進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發展。
(四)助力宜居宜業和美鄉村建設。因地制宜培育發展特色種養、休閑農業、鄉村旅游、文化體驗、創意辦公、電子商務、農產品初加工、冷鏈、倉儲等,延伸產業鏈條,打造鄉村特色產業集群,進一步激活鄉村內生動力。
二、申報要求
1.項目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專項規劃確定的整治目標、任務和空間安排等,堅決維護“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的嚴肅性和權威性,嚴守底線紅線。
2.按各類項目管理和審批要求,扎實做好項目建議、可行性研究、實施方案編制、子項目規劃設計及預算編制、評估論證、行政審批和開工前準備等前期工作。
3.實施方案要重點完善關聯產業導入安排、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投資回報來源和規模、項目運營期限等,確保能夠做到資金平衡。
4.已依法依規按程序確定相應的融資主體暨項目實施主體,并確保其具備市場化經營的能力,具有穩定的經營性現金流或可靠的償債資金來源,第一還款來源能覆蓋貸款本息,項目方案中對相關內容的分析論證充分、客觀,未出現銀行貸款負面清單建設內容,且項目建設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年。
5.實施主體為已建立現代化企業制度、具有良好經營狀況、具備項目投融資、建設及運營相應能力、有一定技術人才儲備且實力較強的市場化經營主體,并符合銀行關于主體資格、信用狀況、財務狀況、反洗錢等方面的準入條件,未被納入地方融資平臺化債清單。項目實施主體的資本金來源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資本金比例不低于20%。
6.環境和社會風險程度符合銀行綠色信貸指引有關規定。
7.項目應堅持量力而行,依法合規開展投融資工作,確保資金使用合規,嚴禁資金挪用,嚴禁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隱性債務。
三、申報程序
自然資源廳建立政策性金融支持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儲備庫,組織開展項目儲備、入庫及向銀行推薦工作,并會同相關政策性銀行省分行建立常態化的對接機制,組建綜合服務團隊,優化金融服務流程,推動項目落地實施。具體程序如下。
(一)項目儲備。縣級人民政府組織編制實施方案,報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審查。由市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實質性審查,審查同意后報自然資源廳審核通過后納入項目儲備庫。
(二)項目融資。根據自然資源廳批準的項目實施方案,政策性銀行主動跟進,及時與實施主體對接相關項目融資情況,結合實施項目和可選項目成熟度,審慎預測項目的未來收益和現金流,根據信貸政策制度要求選定支持子項目,按照平等自愿和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予以政策性金融支持,有效監督貸款資金按照約定用途使用。
(三)項目備案。經政策性金融機構省級分行確定支持項目,由縣級人民政府在首次發放貸款一個月內,將實施方案、項目批復、投融資合作協議等材料,報自然資源部社會資本參與生態保護修復信息服務平臺備案。
四、金融支持政策
國開行四川省分行、農發行四川省分行組建省和州(市)級綜合服務團隊,制定支持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激勵政策,在貸款利率、貸款期限、貸款規模上給予差異化傾斜支持,配合地方系統謀劃收益路徑清晰、產業運營穩定、金融保障高效的項目,實現全方位、差異化的金融支持。各分支行主動上門對接,在政策輔導、項目策劃、融資方案設計等方面提供全面金融服務支持;省分行開辟授信審批“綠色通道”,實行優先培育、優先受理、優先入庫、優先調查、優先審查、優先審議、優先審批、優先發放等政策。
(一)國開行四川省分行對經批準實施并納入省級項目儲備庫的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給予以下優惠政策:
1.在信貸額度上,及時足額安排中長期信貸額度支持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
2.在貸款利率上,享受重大項目優惠政策。
3.在貸款期限上,最長不超過30年,且不得超過項目經濟壽命期;根據項目情況合理確定貸款寬限期,寬限期應不超過建設期,寬限期內不需償還本金。
4.在審批程序上,開展授信審批綠色通道。
5.在融資服務上,利用規劃合作貸款、項目前期貸款,對項目前期謀劃提供全程全鏈條金融服務。
(二)農發行四川省分行對經批準實施并納入省級項目儲備庫的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給予以下優惠政策:
1.在信貸額度上,安排中長期信貸額度專項保障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資金需求,省分行審批權限可滿足項目信貸額度。
2.在貸款利率上,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貸款利率對標當地同業,享受農發行優惠利率政策。
3.在貸款期限上,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最長不超過30年,寬限期原則上不超過項目建設期,個別項目可一事一議。
4.在還本方式上,還本寬限期根據項目情況彈性設置,寬限期內只需付息無需還本。
5.在融資服務上,各分支行充分發揮機構覆蓋面廣優勢,就近服務實施響應,主動服務對接,在政策培訓、項目策劃、融資方案設計等方面提供前置服務,派出業務骨干提前參與項目實施方案編制工作,全方位、高效率為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提供融智、融資服務。
五、監管要求
實施方案批復后,各類子項目歸口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履行立項審批等程序。金融貸款項目按要求向金融機構提交融資申請。金融機構對融資申請自主評估決策,授信后將有關情況反饋同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建立貸款信息共享機制。
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實施主體應明確資金使用、償還、監督等各環節管理要求。利用財政專項資金的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相關子項目實行分賬管理,按照有關資金管理規定執行。
嚴禁違法違規轉移、侵占、挪用、截留、套取資金,用于償還其他項目貸款;嚴禁將項目資金用于與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無關的建設內容;嚴禁以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名義實施其他項目建設;嚴禁將已足額投資實施或者建設內容相同的項目再次包裝納入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實施項目貸款。
縣級人民政府要堅持底線思維,合理確定項目建設范圍、目標和任務,加強項目建設資金監管和用地管理,健全項目運行管理長效機制,并組織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監管責任單位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省級監管平臺及時填報、更新、共享項目相關信息。
金融機構應當嚴格按照項目合同約定支付貸款資金,憑符合要求的監理資料、施工合同及驗收結果支付,并按照規定的頻次開展貸后檢查,確保項目資金支付進度和工程建設進度相匹配。
項目所在地金融機構對貸款申請、資金使用、存續期管理等實施全過程監督,加強風險預警防控。
六、保障措施
(一)強化溝通協調。自然資源廳與國開行四川省分行、農發行四川省分行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和信息互通機制。定期開展工作交流或項目會商,互相通報最新政策、項目進展情況、及時研究解決項目實施中出現的問題等。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對應政策性金融機構建立聯絡機制,鼓勵納入當地工作專班,積極打造項目對接平臺,明確項目運作模式、融資方式、承貸主體、還款責任主體等,確保項目順利落地實施。
(二)完善聯動機制。國開行四川省分行、農發行四川省分行可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省級監管平臺,對獲取政策性金融資金支持的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的實施進度、資金執行、驗收管護等情況進行統計和調度,發現問題的及時提示項目風險。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及相關行業主管單位實時調取項目情況,進行動態監管,對項目實施過程中發現的有關問題和風險及時提示相關銀行機構。
國開行四川省分行、農發行四川省分行可制定專門資金管理辦法,明確政銀雙方監管責任和監測監管資金具體措施。同時加強對下級分支機構的業務指導和項目資金監管,項目資金方面有關情況和問題及時推送自然資源廳。相關分支機構應積極對接同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項目融資暨實施主體,及時了解項目進展動態,掌握融資資金使用情況,加強資金監管及服務,對投融資風險較高或可能引發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等問題的項目,暫緩放貸或予以終止,并及時上報省分行,落實相關風險防控措施。
(三)加強政策供給。各地應會同政策性銀行積極利用各類政策支持入庫項目,依法合規開展投融資模式創新,充分釋放政策紅利;提高資金整體效能優化資本金出資、專項債與政策性金融資源的協調配合,形成存量資產和新增投資的有效循環、土地要素集聚與產業有序導入的良性循環,實現健康財政與健康金融的良性互動。
四川省自然資源廳???國家開發銀行四川省分行
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四川省分行
202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