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土儲專項債常見問題整理
土地用途相關
土地儲備方案中,若納入征地拆遷補償方案,則可以用于土地上的房屋拆遷;工業用地轉變為商業用地,需先確認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并與自規部門溝通能否調整;農村閑置集體土地不符合收儲條件,可通過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處理。
申報主體與范圍
高新區、經開區存量土地可納入上一級政府土地土儲,如縣級經開區納入市本級土地土儲;國企土地可以作為收購對象,平臺公司還可通過土儲專項債化債;對于企業已在工業用地上建廠房的情況,應采用收購而非新增方式處理。
申報流程與材料
土儲專項債和發改系統關系不大,如北京部分項目做成一級土地開發,基建項目先入重大項目庫,從自然資源到土儲系統,無需立項和編寫可研報告;自規系統上傳的方案是實施方案。
資金使用與額度
土儲專項債資金一次性到位,申報額度不受不高于 80% 的限制,已發行項目多為 100%,資金用于完整購買土地;發行資金先支付給出售人,嚴禁空轉并實行穿透式監管;公開專項債額度 4.4 萬億元,預計用于土地儲備的約為 10% 即 4400 億元或更低,其中包含存量商品房和拖欠企業貸款。
土地產權與評估
有抵押的土地可以收儲,但需債權人同意,且收入資金要能覆蓋成本,地塊應具備交易屬性,產權清晰,查封土地不具備收儲條件;新增地塊收儲無評估,存量土地作為資產可進行評估;收回平臺公司土地時,若低于原價格,本地土儲中心在報當地縣政府同意并集體決策的情況下,可規避國有資產流失風險。
其他問題
土儲專項債在本息覆蓋比上要求為 1.2;年度土儲計劃可找當地土儲中心咨詢,進行動態儲備;三四線城市項目包裝時,一般總投資在 2 億左右,避免一個大項目包裝幾塊地。
02 土儲專項債申報要點
1.土地儲備方案要完備
方案中應明確土地的來源、用途、規劃等關鍵信息,若涉及房屋拆遷,需將拆遷補償方案納入其中,確保各項安排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
2.符合規劃與產權要求
土地必須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對于擬調整用途的土地,要提前與自規部門溝通并獲得許可;地塊產權要清晰,具備交易屬性,有抵押的土地收儲需謹慎處理,確保資金能夠覆蓋成本且債權人同意。
3.合理規劃項目投資規模
根據城市規模和實際情況,合理確定項目投資規模,如三四線城市項目總投資一般控制在 2 億左右,避免過度包裝項目,確保項目的可行性和收益性。
4.關注資金使用規范
嚴格按照規定,確保資金一次性到位且專款專用,直接支付給出售人,杜絕資金空轉,配合穿透式監管,保障資金安全和有效使用。
5.注重本息覆蓋比
確保項目預期收益能夠達到本息覆蓋比 1.2 的要求,在項目規劃和預算編制時,充分考慮土地增值、開發收益等因素,合理測算收益,確保償債能力。
6.配合申報流程要求
雖然與發改系統關聯度低,但仍需按照自然資源到土儲系統的流程進行申報,準備好實施方案等相關材料,及時上傳至自規系統,確保申報工作順利進行。
03 土儲專項債申報流程圖

04 土儲專項債改進措施
1、加強政策解讀與培訓
相關部門應加大對土儲專項債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力度,組織針對地方政府、平臺公司和相關企業的培訓,提高從業者對政策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減少因政策誤解導致的申報失誤和操作風險。
2、完善土地評估機制
針對存量土地評估和新增土地收儲評估的不同情況,建立更加科學、規范的評估體系,明確評估標準和方法,確保土地價值得到準確評估,為土儲專項債的發行和實施提供可靠依據。
3、強化項目監督與管理
建立健全項目監督機制,從項目申報、資金使用到項目實施和收益分配,進行全過程監督,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障項目順利推進,提高土儲專項債的使用效益。
4、優化項目規劃與設計
地方政府在規劃土儲項目時,應充分考慮土地的后續利用和開發,結合當地經濟發展需求和產業布局,合理確定土地用途和開發模式,提高土地資源的利用效率,實現土地價值最大化。
5、加強部門協作與溝通
自然資源、財政、發改等部門應加強協作與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在土地規劃、項目審批、資金監管等方面建立有效的協調機制,共同推進土儲專項債工作的順利開展。